2021年8月,山东省发布了《山东省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,规划中表明推进工业园区、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“绿岛”项目,推动涂装类统筹规划、分类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、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、溶剂回收中心。...
2022年12月12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发展改革委、经信厅、科技厅、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农业农村厅、能源局、林业局联合制定《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》【浙环函〔2022〕308号】,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,全省活性炭再生处置建设规模达到60万吨/年以上,实现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全覆盖...
2021年,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《湖南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》的通知(湘环发〔2021〕12号),明确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操作流程,实验室废物的环境管理流程分为分类、投放、暂存、转移、贮存和处置利用等环节。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、标识标签、安全贮存、转移管理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...
2023年2月22日韶关市发改委发布《韶关市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实施方案》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,推进供热、供电、污水处理、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,加强一般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,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“污水零直排区”创建,推动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“绿岛”项目。......
2024年6月28日,江苏省生态环境厅、江苏省教育厅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《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》,该指南的出台,旨在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,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、包装、贮存、转运要求,明确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,建立健...
2024年7月14日,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《广州市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手册》,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,降低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风险,助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高质量发展。